2018年兰州大学春季招生简章 |
发布时间:2018年1月22日 浏览:769 次 |
一:学校简介 兰州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综合性大学,是国家“985工程”和“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之一。学校创建于1909年,其前身是清末新政期间设立的甘肃法政学堂,是甘肃近代高等教育开端之标志,开启了西北高等教育的先河。1928年扩建为兰州中山大学,1945年定名为国立兰州大学。新中国成立后,兰州大学坚持党的教育方针,坚持正确的办学方向,发展壮大,迅速崛起。在高等学校院系调整中,被确定为国家十四所综合性大学之一;在“开发大西北”、“建立战略后方”的战略目标指引下,成为国家高等教育格局中具有重要战略地位的一所大学,肩负起为国家特别是西部培养高级专门人才与发展科学、技术和文化的历史重任。
兰州大学继续教育始于1958年。1980年举办成人夜大学,1987年举办成人函授教育,1991年国家教委批准成立了兰州大学成人教育学院。2001年更名为兰州大学继续教育学院,2013年与网络学院合并为网络与继续教育学院。
二:招生层次、专业介绍
三:招生对象 成人在职从业人员,年满18周岁。 四:招生条件 1.成人在职从业人员,年满18周岁。
2.报考专科起点升本科的考生必须是已取得经教育部审定的国民教育序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大学专科(或以上)毕业证书的人员。 报考材料: 身份证、毕业证(原件);报考护理学、药学专业的考生需提供相关执业资格证(原件)和在职证明(原件);报考专升本的学生需提供原学历的学历认证报告或网查结果(网址:http://www.chsi.com.cn)。 五:录取、入学
1.根据教育部和省招生办有关规定,考生成绩达到最低录取分数线,我校将择优录取。
六:毕业文凭及学位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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